社会治理背景下的乌鲁木齐市政府职能转变研究
【摘要】:本文以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提出全面深化改革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等一系列政策部署为指导,以“创新社会治理体系”和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”的改革目标为背景,对乌鲁木齐市政府职能转变展开研究。目的是为了通过转变政府职能,积极应对乌鲁木齐市在转型期出现的一系列“发展起来的问题”,实现政府与社会的有序共治,为实现乌鲁木齐市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建言献策。本文通过运用文献研究法,梳理和总结出社会治理和政府职能转变的概念,通过演绎推理法进一步找准社会治理与政府职能转变之间的关系。选取十八大以来乌鲁木齐市政府职能在机构改革、简政放权、注重民生、财政投入、实现社会稳定等方面的转变情况进行分析,得出乌鲁木齐市政府职能转变中取得了显著的成绩,但同时也存在政府职能转变过程中“越位”“缺位”现象依然存在、政府服务意识淡薄、在社会公共领域的财政投入依然不足、制度不健全,社会不稳定因素依然存在等方面问题。通过运用多学科分析法找出问题存在的原因,提出了今后乌鲁木齐市政府职能应该转变的建议,从而适应新时代、新变化、新矛盾,满足不同层次社会群体需求,担当起在社会治理中应发挥的作用,服务好群众。
【学位授予单位】:新疆大学
【学位级别】:硕士
【学位授予年份】:2018
【分类号】:D630
【学位级别】:硕士
【学位授予年份】:2018
【分类号】:D630
【参考文献】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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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共引文献】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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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二级参考文献】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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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相似文献】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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